社会责任
我所付洪彬主任为省高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发布时间:2017-01-22我所付洪彬主任作为公益律师进入省高院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旨在实现公益律师“志愿服务”与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无缝衔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提供便捷法律服务。至今,付主任已多次进入省高院为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帮助,并严格遵守“服务完全免费,不以法律援助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收取钱物,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的原则,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付洪彬主任表示,进入法院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更能实现律师个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价值,有利于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在服务过程中,当事人咨询的案件有刑事、民事、商事,有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及取保候审的,有申请执行的,涉及面很广,对律师业务能力的提高很有帮助。尽管从中没有获得金钱方面的报酬,但我感觉到了自身的价值和这个职业的荣光。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与法院零距离接触,也让值班律师对法院工作状态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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