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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所2016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的第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01-30

   2016129日,我所党支部召开关于“2016年三会一课工作计划”的会议,由律所主任熊英亮主持会议,并首先发表讲话。

为贯彻《党章》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现就2016年本律所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安排,由本所党支部书记熊军进行宣读。

2016年迪扬律所党支部就“三会一课”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经常性教育中去,不断推动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有效推荐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为推进我所党建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下面就2016年党支部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时间要求。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活动次数。

    2、参会人员。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党员大会一般要求全体党员参加,人数到不齐时,至少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进行选举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才能当选)。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请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主题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议事规则。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挥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

1、时间要求。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主题内同。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讨论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事项,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

4、议事规则。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又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支部委员会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委员之间要充分沟通,达成共识。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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