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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洁
甘洁

甘洁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68129
执业专长: 金融、公司法、物权法、知识产权

  个人简历:

  甘洁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学位。

  作为定位主攻金融、公司法、物权法、知识产权的专业律师执业期间,除深入研究各法律及司法解释外,积极参与法理的研究,关注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走向,积极参与了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意见征集工作,法学知识功底扎实。执业期间为多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为商务人士提供私人法律顾问服务;代理过各类民事、刑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办理各类金融、经济、职务犯罪案件;主办过包括企业改制、设立,企业并购、重组类型的非诉讼法律业务。


  作为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金融部骨干律师,已先后承办各大银行案件500余件,长期为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金融案件办案过程中在诉讼及执行中的经验,为各大银行追回不良贷款提供了高效及快速的回款方案。

  甘洁律师深知,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能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还应当服务于社会,为老百姓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因此,经常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参加法律义务咨询活动。不但如此,在与主办律师一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也坚持尽职尽责的一贯作风。本人认为,律师的舞台,是展现人格魅力的舞台,做律师应当先学会做人,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

  2014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与成都石油总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勇、党晓兰签订数份《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向交通银行借款。但借款到期后并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欠款本金高达9000多万,后交通银行起诉至成都中院,经历一审二审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立案后,本所律师接受交通银行委托,立即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案情进行梳理并制定清收方案,同时第一时间与法官核实各位债权人的银行卡冻结情况及限高失信情况,积极查询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追加出资不实及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在处置资产方面,一方面积极联系承租人了解抵押物现状,积极推动评估及挂拍,目前已寻找到意向买家。另一方面,本所律师一方面积极配合银行与被执行人协商谈判,另一方面联系了多家资管公司,推动债务重组和债权转让相关事宜。已有多家有收购意向的资管公司接洽。

  在该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历了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皆取得胜诉,被执行人设置多重障碍阻碍抵押房屋的评估及挂网工作,我所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果断出具相关腾退及权利义务告知书,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大大节约了司法时间,打消了被执行人想拖时间的想法,现本案即将进入评估程序。

  2023年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与广元市远鹏商贸有限公司、广元宏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苟崇元、罗晓燕、张秀君、张浩金融借款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在收到银行邮寄的执行证书及借款合同等案件材料,发现执行证书中执行利率、复利的描述出现错误,随即与公证处联系出具修正后的执行证书,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协调执行法官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各被执行人名下资产情况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其他不动产,核实财产查封冻结情况,包括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冻结情况,并协商法官扣划卡内资金;协商处置苟崇元名下抵押物;参与宏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在收到破产重整裁定后随即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获得申报债权所需资料,便按的要求将申报债权材料递交给管理人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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